市环保局加强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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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,为保证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,市环保局在高考期间(2008年6月5日—6月9日)将对市区范围内噪声进行严格监督管理。
据了解,根据有关规定每日中午(12时—14时)和夜间(22时—翌晨6时),在市区范围内,禁止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;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;禁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。家庭音响要严格控制音量,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。
考试期间,在考场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作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的规定,环保部门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,公安、交通、文化等部门,根据各自职责,对交通噪声、社会生活噪声实施监督管理。对违反法律规定,造成噪声超标和严重扰民的,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罚。
6月6日—9日期间,市环保局将加强巡查。广大群众可以对产生超标环境噪声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。噪声污染投诉电话:12369、8776056 (环保),110(公安), 889l592 (文化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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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韶关旅游网)
